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三期10KV、110KV(虎門大道站(不含)~交椅灣站)電力管線遷改監理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JG2023-0139)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三期10KV、110KV(虎門大道站(不含)~交椅灣站)電力管線遷改監理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2 號線三期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粵發改投審[2022]31 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項目建設單位)為 東莞軌道交通二號線三期投資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為 東莞市財政投資 (資金來源),招標人為 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 東莞市
2.2項目建設規模:
2.2.1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三期(光明路站)110kV則南甲乙線#3-南柵站、則金線#4-#5段電纜遷改工程:
工程概況: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三期(光明路站)110kV則南甲乙線#3-南柵站、則金線#4-#5段電纜遷改工程將 110kV 則南甲乙線(#3 南-南柵站)、110kV 則金線(#4 金-#5 金)共 3 回電纜線路更換遷改。本工程共更換遷改 110kV 則南甲乙線雙回電纜線路2×0.75km、110kV 則金線單回路電纜線路 1×0.8km; 土建:新建 110kV 六回共壁電纜通道約 0.34km、110kV 三回電纜通道約 0.20km、110kV 三回埋管約 0.129km。 拆除:拆除 110kV 則南甲乙線(#3 南-南柵站)、110kV 則金線(#4 金-#5 金)電纜共 1.926km(折算為單回路)及電纜附件。通信規模:根據系統通信要求,由于線路改造原因本期將現有 110kV#3 南接頭井至 110 千伏南柵站光纜拆除,并根據遷改電纜線路隨溝敷設一條 24 芯管道光纜,新建 光纜路徑長度為 1×0.75km(另含站內管道光纜 0.2km)。
招標范圍: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三期(光明路站)110kV則南甲乙線#3-南柵站、則金線#4-#5段電纜遷改工程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內容包括(不限于):
①拆除部分:拆除 110kV 則南甲乙線(#3 南-南柵站)、110kV 則金線(#4 金-#5金)電纜共 1.926km(折算為單回路)及電纜附件;
②電氣部分:將 110kV 則南甲乙線(#3 南-南柵站)、110kV 則金線(#4金-#5金)共3回電纜線路更換遷改。本工程共更換遷改 110kV 則南甲乙線雙回電纜線路 2×0.75km、110kV 則金線單回路電纜線路 1×0.8km;
③土建部分:新建 110kV 六回共壁電纜通道約 0.34km、110kV 三回電纜通道約 0.20km、110kV 三回埋管約 0.129km;
④本工程所用材料設備的采購、運輸及保管;
⑤本工程的報建(規劃許可及用地手續辦理、施工報建)、審批、帶電作業、安裝、調試、驗收、移交(含資產評估)、配合整套啟動調試和參加聯合試運行、維護、保管、保修等工作(包括審批、電力調試、工程交工驗收及移交等聯系協調工作);
⑥本工程施工過程中保障相關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保供電工作。
2.2.2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三期工程10kV電力設施遷改2標項目:
工程概況:為配合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三期工程(虎門火車站(不含)~交椅灣站)項目建設,將影響(虎門金捷路站~交椅灣站)段地鐵建設的線路遷出。
招標范圍: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三期工程10kV電力設施遷改2標項目,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范圍主要有以下內容:
(1)為配合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三期工程(虎門火車站(不含)~交椅灣站)項目開發,將影響(虎門金捷路站~交椅灣站)段地鐵建設的線路遷出。
本期工程將金洲站10kV南元祖線(720)、南柵站10kV億洲線(710)、南柵站10kV偉業線(733)、南柵站10kV君悅線(730)、南柵站10kV角蘇線(724)、南柵站10kV金濟線(709)、南柵站10kV龍地線(732) 、南柵站10kV梁屋線(708) 、南柵站10kV趙屋線(717) 、南柵站10kV浦江線(705) 、南柵站10kV獨崗線(721) 、江門站10kV東平線(715) 、金洲站10kV勝美達線(729)、南柵站10kV國際線(722)、南柵站10kV上南線(707)、南柵站10kV五區線(729)、南柵站10kV平崗線(725)、南柵站10kV德源線(714)、南柵站10kV浮法甲線(726)、南柵站10kV信義乙線(734)、南柵站10kV雅達線(715)、則徐站10kV銳佳線(736)、則徐站10kV喬日線(704)、則徐站10kV蠔一線(734)、路東站10kV寧洲線(705)、東寶站灣區線等26回線路涉及的電纜及分接箱、箱變、臺架等設備遷出地鐵建設范圍,本期遷改保持原有系統接線方式不變。
(2)本項目所用材料設備的采購、運輸及保管。
(3)項目的報建、審批、安裝、調試(含設備到貨抽檢、自動化聯調、電纜震蕩波試驗)、停電手續辦理、驗收、移交、配合整套啟動調試和參加聯合試運行、維護、保管、保修等工作(包括審批、工程交工驗收及移交等工作)。
(4)施工過程保障相關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保供電工作。
2.2.3征地拆遷及青苗補償。
以上招標范圍未盡事宜,詳見招標文件及招標圖紙,并滿足設計文件要求。
2.3項目招標范圍:勘察設計、施工準備(含三通一平)、施工(含通信)、竣工結算、缺陷責任期、電子化及實物資產移交的全過程監理。按照建設單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統。
2.4項目類別:服務類
2.5監理服務期限:監理服務期限為:85個月,包括施工階段監理61個月,交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監理24個月,如施工工期進行調整,監理服務期也相應進行調整。(實際日期按照委托人在開始監理通知中載明的開始監理日期、竣工日期為準)
2.6標的物清單:
標段 |
預計采購金額 (萬元) |
最大中標數量 |
標段名稱 |
標書費(元) |
保證金(元)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監理乙級(或以上)資質。
3.2財務要求: 無要求。
3.3業績要求: 無要求。
3.4信譽要求: 無要求。
3.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上述證書上注明的注冊專業為 電力工程專業,在投標人單位注冊,且須提供在本單位投標截止日期前半年內連續3 個月的社保證明。
3.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無要求。
3.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無要求。
3.8其他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沒有處于限制投標資格的處罰。
(3)若投標人(包括投標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與投標人有銷售、勞務或服務等關系的其他主體)在參加南方電網公司系統的招投標活動或經濟往來等過程中曾經存在違法事件的,自南方電網公司發文公布違法事件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不接受該投標人參與公司的招投標活動,具體時間按《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供應商行賄行為信息記錄及處置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4)投標人須在投標登記前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企業信息登記,未辦理企業信息登記的投標申請將不予受理,且擬擔任本工程項目總監(項目負責人)須是本企業(企業信息登記)中的登記在冊人員。已在南方電網公司陽光電子商務平臺(www.bidding.csg.cn)上辦理完成供應商登記。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http://www.gsxt.gov.cn)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不存在大額訴訟或多宗訴訟或其他違法、違約等影響本次招標項目正常履行的情形。投標人或其關聯公司不存在曾與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簽訂合同,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因投標人或其關聯公司嚴重違約而導致合同變更、中止、解除的情形。投標人或其關聯公司未正在與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發生訴訟。不存在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認定投標人或其關聯公司在與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履約過程中存在違約責任或過失責任的情形。
3.9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從發布招標公告之日起接受投標登記并發送招標資料,即 2023 年
1 月 13 日00:00 時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 16:00 時(逾期不予投標登記),本項目實行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投標登記,不接受現場投標登記(投標人登記的信息須填寫完整,操作流程詳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招標代理將于投標登記期間每個工作日的16:00 時許統一聯系投標人將招標文件、圖紙等資料從郵箱403810768@qq.com發送給各投標人,本次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均以電子版發出,投標人在投標登記時必須填報準確的郵箱地址,并按時收取和查閱相關資料。
4.2投標人投標登記時需將以下資料的彩色掃描件發至郵箱403810768@qq.com(投標人須保證下述資料真實有效,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下述資料如為復印件的均須加蓋公章):
(1)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授權委托書(如有);
(2)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明、總監理工程師證件等相關資料復印件;
(3)已在南方電網公司陽光電子商務平臺(www.bidding.csg.cn)上辦理完成供應商登記的證明材料(如網上截屏)復印件或打印件。
(4)其他: 《投標登記申請表》(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格式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ggzy.gz.gov.cn/)本工程招標公告附件,自行下載]。
注:相關資料的有效期已過,但尚未領到新證或辦妥延期手續的,須在領取招標文件時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須提交原件核對),且相關有效證明須明確包括以下兩個內容(一、換證手續辦理中;二、原證件辦理過程中繼續有效使用),否則招標人有權不予認可該證明文件,但行政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4.3 在本項目投標登記截止前已進行投標登記的單位需跟招標代理確認投標登記是否完成,否則投標登記不成功后果自負。
4.4 本次招標文件以電子版(郵件方式)發出,招標文件及圖紙等有關資料每套售價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北京時間,下同)為 2023 年 2 月 9 日 11 時 00 分,地點為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09開標室。投標人應于當日 10 時 30 分至 11 時 00 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規定地點。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地點具體以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http://ggzy.gz.gov.cn/)“服務指南→交易活動安排”處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投標地點為準(不接受郵寄方式遞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未按上述要求進行投標登記申請并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與投標。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招標公告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http://ggzy.gz.gov.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網址:http:// zbtb.gd.gov.cn)、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網址:http://ggzy.dg.gov.cn)、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網址:http://www.ss55826.com/)和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官網(網址:http://www.dggdjt.com/)上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中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東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區東莞大道116號 地 址: 東莞市莞城街道鳒魚洲文創意產業園49號樓301-305室
郵 編: 523000 郵 編: 523129
聯 系 人: 梁工 、劉工 聯 系 人: 盧工、翟工
電 話: 0769-22210886、28639831 電 話: 0769-23130736-280
傳 真: / 傳 真: 0769-23130737
8.異議
8.1 異議的受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受理機構: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紀檢監察部
地址:東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區東莞大道116 號
郵編: 523000
聯系電話(不是業務咨詢電話): 0769-28639801
受理郵箱: / (異議提出人發送電子異議書至受理郵箱的,需在工作時間撥打“異議受理機構聯系人”電話確認郵件接收情況)
8.2 異議書的格式及要求
異議書中應包含異議提出人名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異議所針對的對象、提出異議的基本事實、相關請求及主張、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等信息,異議書格式詳見附件《異議書(模板)》。
異議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異議由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的,還需出示異議提出人與本次采購活動存在利害關系的證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本采購項目的參與者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采購項目有異議的,可以將異議書簽字蓋章后,連同其他附件資料以現場遞交或郵寄的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向受理機構提出;采用郵寄方式提出的異議,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先將異議書掃描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但書面異議書必須在電子郵件發出的當天同時寄出。
8.3 異議提出的時限
(1)對資格預審文件的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時間兩天前提出;
(2)對招標文件或采購文件的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十天前提出;
(3)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
(4)對推薦中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提出;
(5)對招標/非招標采購活動合法合規等方面有異議的,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十天內提出;
(6)對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公示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內提出。
8.4 異議不予受理的情形
(1)異議提出人不是本采購項目參與者,或未能提供與本次投標存在利害關系證明文件的其他利害關系人;
(2)涉及的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3)提供的資料未提供異議提出人的真實名稱、有效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的;
(4)超過異議提出時效的(以收到異議書日期為準;采用郵寄方式的,以郵戳日期為準);
(5)已經作出處理決定,并且異議提出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的;
(6)涉及招標評標或非招標采購過程的具體細節、其他投標人的商業秘密或其他投標人投標文件的具體內容但未能說明內容真實性和來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實根據或者法律依據的,或者投訴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的異議。
8.5 惡意行為的處罰
異議提出人不得以投訴為名排擠競爭對手,不得進行虛假、惡意投訴,阻礙招標/非招標采購活動的正常進行。經核查發現所提出的異議存在誣告、故意擾亂采購秩序等惡意行為的,將按照《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供貨商扣分處罰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9. 監督與投訴
投訴單位: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東莞供電局
聯系電話:0769-22829928
電子郵箱: /
10. 公告附件
(1)異議書(模板)
招標人授權的項目負責人(簽名): 梁工、劉工
招標人(蓋章):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授權的項目負責人(簽名): 盧工、翟工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中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1 日
核備單位: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東莞供電局
招標公告-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三期10KV、110KV(虎門大道站(不含)~交椅灣站)電力管線遷改監理項目